德國專利制度

種類 發明 新型 設計
審查制度 請求實審制(自申請日起七年內) 形式審查制 形式審查制
早期公開 自申請日(或優先權日)起18個月後公開
審查時程
約1.5~2年
約4~8個月 約1年
優惠期 公開事實發生後6個月內,需於申請時聲明 公開事實發生後12個月內,需於申請時聲明
專利權年限 申請日起20年 申請日起10年 申請日起25年
年費 申請日起第3年開始逐年繳交 申請日起第4、7、9年前繳交 每5年繳交一次
超項費 總項數超過10項,逐項計費 無限制 一申請案可有多項設計,超過一項設計,逐項收費
一案兩請 可同時申請發明及新型,且發明、新型專利權可並存
異議 公告日起9個月內,任何第三方可提出異議
侵權責任 民事、刑事
官方網站
檢索網站 德國專利檢索系統

 

2018.6.3更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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