緬甸商標制度即將上路-10/1試行開跑
2020-09-27
國外部編輯整理
緬甸政府建立之商標法與申請制度將於2020年10月1日起開放試行,並開放以下對象優先申請商標:
  • 過去曾為自己商標在緬甸刊登「所有權聲明」者
  • 未刊登聲明,但已在緬甸使用商標者
此試行程序將執行6個月,即從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止。商標申請制度預計會在2021年4月1日正式上路,屆時所有人都可以在緬甸申請註冊商標。

試行期間申請商標須提供: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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